上周,三湘风纪发布消息:4人被查,1人被“双开”,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8起基层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审查调查 衡阳市政协副主席谢肃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原常德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现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陈法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常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湘潭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岳阳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现任岳阳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刘四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岳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刘硕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硕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 上周,湖南省纪委监委对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常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涂碧波为家族企业“站台”、为亲属牟利提供帮助等问题。2004年至2021年,涂碧波担任武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常德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职务期间,通过组织饭局、介绍引荐家族成员、直接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家族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牟利。随着涂碧波职务不断升迁,家族企业做大成势,先后成立或实际控制8个房地产公司,在常德开发12个房地产项目,涂碧波夫妇参与投资分红,获取巨额利益。2017年至2018年,涂碧波利用职权为其妻弟欧阳某在融资举债等项目中“提篮子”提供帮助,并通过欧阳某低价受让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隐蔽方式,搞巨额利益输送。涂碧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涂碧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唐建初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本人违规投资入股农业公司等问题。2004年至2022年,唐建初担任省农委总农艺师、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期间,接受其胞弟唐某某的转请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他人在涉农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中牟利提供帮助,伙同唐某某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80余万元。2018年至2022年,唐建初授意下属向各市州农业农村系统发函,帮助其同学姜某某的传媒公司招揽业务,姜某某为此送给唐建初40万元。2014年至2016年,唐建初利用职权多次打招呼,帮助亲属违规获取涉农奖补资金共计30万元。2020年至2022年,唐建初出资15万元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某农业公司。唐建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唐建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怀化市原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昭平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唐昭平担任怀化市原农业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授意下属单位为其亲属杨某某在房地产项目资金拨付、权证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伙同杨某某收受他人所送财物420万元。2013年至2018年,唐昭平以杨某某名义投资怀化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唐昭平出资1300余万元占股25%,截至案发时已基本收回本金,尚未结算分红。唐昭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唐昭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长沙环路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林平家风不正、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刘林平担任湖南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权向下属公司打招呼,为其妻子李某某的同学、同事孩子2人在职工招录中提供帮助,李某某为此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1万元。2008年至2020年,刘林平不仅纵容、默许儿子刘某某、妹妹施某某在承揽建筑工程项目上“提篮子”,谋取巨额利益,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经营“商人朋友圈”为亲属牟利提供助力,伙同2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40余万元。刘林平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导致夫妻逐利、父子贪腐、兄妹收钱,全家沉迷赌博。刘林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刘林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湘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李峰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1年至2022年,李峰担任湘阴县政府副县长、临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为其同学、同事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结算、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2011年至2021年,李峰违规直接投资经营烟酒等方面生意,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帮助推销,从中获利45.3万元。李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李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为其妻子承揽业务提供帮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2002年至2017年,刘新林担任郴州市原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向相关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其妻子卢某某承揽房地产等项目设计业务,卢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12年至2017年,刘新林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地产企业老板放贷,获取利息202万余元。刘新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刘新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保靖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尚新发在人员招录上为亲友提供帮助、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6年上半年,尚新发担任保靖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接受朋友请托,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违规将朋友的儿子聘用到该局投资审计中心工作。2011年至2021年,尚新发先后违规投资入股某煤矿企业、某矿产品公司、某环保公司,担任该环保公司监事,并在多轮相关专项清查中予以隐瞒,未按要求如实报告。尚新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尚新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侵害群众利益 上周,湖南省纪委监委对8起基层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新化县圳上镇政府违规出台文件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条件问题。2023年2月26日,圳上镇政府为提高医保征缴工作排名,未进行合规性审查就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将是否参加医保作为招考招聘、民政救助、宅基地审批等事项的前置条件,引发舆情。2月27日,圳上镇政府停止执行该文件。对此,圳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勇智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3月,郭勇智受到诫勉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洞口县教育局违规收取青年教师选聘进城考试费用问题。2021年7月,洞口县教育局为弥补有关考试经费不足,违规向参加青年教师选聘进城考试的人员收取笔试、面试报名费用,共计12.48万元。对此,时任洞口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广增负主要领导责任。曾广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曾广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凤凰县廖家桥镇廖家桥社区居委会违规收取建房卫生费问题。2017年4月,为解决社区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经费不足问题,廖家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唐小龙组织召开“两委”会议,违规决定按1000元/户向社区建房居民收取垃圾清运费。截至2022年底,共计收取5.88万元,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发放“两委”人员误工补贴等。对此,唐小龙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6月,唐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收取的费用予以清退。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擅自增设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问题。2022年6月,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减轻集群注册电商户业务办理工作量,要求电商户直接向某公司咨询办理业务,并违规将带有审批权限的U盾交由该公司管理使用,由其代办电商登记审批、注销咨询等业务,增加了电商户办事流程和费用负担。对此,时任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西兵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3月,李西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违规执法问题。2022年9月,红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杨建平和工作人员杨京梅、刘晓芳在对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或无进口化妆品国妆备进字编号,在依法扣押后简单一扣了之(法定扣押期限为30天),既未进一步核查以决定是否立案,也未在扣押期满后解除扣押措施。直到2023年4月有关部门介入后,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解除扣押措施。对此,杨建平负主要领导责任,杨京梅、刘晓芳负直接责任。2023年5月,杨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晓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攸县宁家坪镇坪阳庙卫生院违规对入院病人进行“套餐式”检查问题。2021年初,坪阳庙卫生院制定不合理的住院部任务分配及绩效管理办法,导致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人进行“套餐式”检查,一定程度增加了群众看病费用。对此,坪阳庙卫生院院长罗彩祥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罗彩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潭县石潭镇残联原理事长张元伯违规向群众索要财物问题。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张元伯在办理残疾人换证审批、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报过程中,以“助残捐款”“跑腿费”“协调费”名义,向多名群众索要财物共计8200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23年5月,张元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街道回龙社区原工作人员陈幸珂、紫云社区原工作人员张瑜侵吞居民医保缴费资金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陈幸珂(非中共党员)、张瑜利用代收居民医保缴费资金职务便利,分别侵吞回龙社区、紫云社区居民医保缴费资金5.05万元、1.68万元,均用于个人支出,导致部分群众住院后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在组织调查期间,陈幸珂、张瑜均退还群众居民医保缴费资金,并分别按医保报销比例赔付相关群众不能报销的住院费用。2023年3月,陈幸珂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张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