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已经院办公会研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零陵区潇水西路151号)
2.3工期要求:30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5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在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领取
6.2招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至招标人。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综合楼小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投标个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11日17:00时
9、报名地点:永州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院办公室
10、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76301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