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医院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永州市中心医院北院监控改造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若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在永州市中心医院北院保卫科报名(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396号),供应商报名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及有效身份证原件。
联 系 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0746 8857899
六、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保卫科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