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可视喉镜等医疗设备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永州市中心医院可视喉镜等项目
2、采购预算:详见附件,超过此预算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4、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有效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生产企业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复印件。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若不是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从2018年 10 月 9 日起至2018年 10 月 15 日止,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永州市中心医院(北院)设备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 日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开标地点:永州市中心医院(北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2018年10月15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超过上述期限,采购人不再接受标前质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八、采 购 人:永州市中心医院(北院)
地 址:冷水滩区逸云路39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46-8854077
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8年10月9日
附件: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投标限价(万元) |
1 | 可视喉镜 | 1 | 5 |
2 | 无创呼吸机 | 2 | 14 |
3 | 蒸汽灭菌器外搬运车及消毒内车 | 各2 | 10 |
4 | 内镜清洗工作站水处理系统 | 2 | 13 |
5 | DSA医用射线防护帘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