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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7-06-12

      永州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永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永州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医院发展实际需要,经院办公会讨论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人数:

党委办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科财会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

(一)  党委办

    1. 中共党员,年龄本科在30周岁以下(198711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

    2.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软件;

 4.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办公室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中文或新闻专业(第一学历为同一专业);

  3.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软件;

  4.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富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5.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三)财务科

1.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1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有会计资格证者优先);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与招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办公室、财务科职位年龄要求:(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2)应届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9211日以后出生);(3)往届本科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612-20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证)、一寸近期免冠照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两院)报名。所有证书(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科室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621日。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样表见附件)。

(三)笔试、面试

总分为100分。按15的比例开考(对紧缺职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按1:3的比例开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终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1)笔试方式。纸质作答,内容为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协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命题制卷。笔试定于2017622日下午15:00-16:30进行。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当天在院内评委库中抽出。面试时间定于2017623日下午15:00开始进行。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当场听分。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前一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2017627日进行。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相关职能科室或者用人科室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各阶段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

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 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南、北院人事科):0746-6376317    8337895

监督电话(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0746- 6376345  8331032

 

 

 

永州市中心医院

0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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