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医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公开招聘医技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医技人员职位96名,其中南院47名,北院49名。具体职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一)应聘条件:医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学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技士(师)职位需三年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士(师)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职位的执业资格证,必须符合综合性医院执业类别的要求,同时还应具有二级甲等综合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以注册执业证为准)。
(二)年龄要求:
1、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本科生在25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本科生28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治医师(中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副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3月 23-31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科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4月5日。
初审合格者,《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样表见附件2)。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种形式。应聘资格条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应聘资格条件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技职位所有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必须参加笔试。
面试、笔试的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面试、笔试前1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1.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所有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应聘人员先简单自我介绍后,评委随机提问。
(3)面试评委及评分方式:面试设评委小组,评委7名,面试当天在我院评委库中抽取。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定于2017年4月 7日上午8:30开始进行。
2.笔试:总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1)笔试内容:测试各职位(医技)三基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制卷。
(2)笔试开考条件:原则上,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院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开考。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3:00-4:30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永州市中心医院院务公开栏、院内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可依次等额递补。
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医技职位,在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可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 14日进行。
(3)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往届毕业生的考核在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但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 公示与聘用
最终以面试、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录用)。各阶段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五、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
监督电话:0746-8329132 6376312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