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3】38号《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财务科财会工作人员1名;人事科人事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
(一)财务科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财务会计专业,有会计资格证者优先。
2.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有与招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人事科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财务会计专业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有会计资格证者优先。
2.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有与招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年龄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应届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往届本科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10月 10-14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院)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室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7日。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样表见附件)。
(三)考试、面试
总分为100分。按1:5的比例开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终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1)笔试方式。纸质作答,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协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命题制卷。笔试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15:00-16:30进行。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当天在院内评委库中抽出。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0日下午3:00进行。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当场听分。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前一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面试、考试总成绩由高
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21日进行。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相关职能科室或者用人科室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各阶段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
五、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
2、《承诺书》
永州市中心医院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