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班组:
由于人事变动,经院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主 任 委 员:刘 彬 赵承保
副主任委员:段顺元 江拥军 李毓琴
委 员:姜德红 张 帆 文曙光 张 云 陶红艳
林海菊 邓玉琴 黄晓芬 刘海霞 蒋少军
徐 衍 文红敏 蒋 萍 刘 凯 付金妹
唐晓燕 胡 慧 匡苏源 高 志 孙 华
何明德 周朝晖 崔必珂 段 斌 苗 锐
唐 彪 刘风华 文 洁 廖小专 刘宝玉
易淑明 唐文海 周丽云 杜满姣 袁 媛
肖艳平 傅风华 蒋志军 姜志刚 顾小红
蒋汉茂 黄艳芳 周望溪 宋 荣 席美凤
二、防治专家小组
成 员:刘 彬 段顺元 江拥军 唐朝晖 姜德红
张 帆 文曙光 张 云 蒋少军 唐文海
谢皓空 董 新 邹生龙 金 宇 欧阳义
胡 丽 何晓华 何上洪 向 上 邹桂和
陈玉红 龙双祁 管 峥 谢清云 杨泽艳
张雅林 蒋德林 张 雁 聂卫华 蒋 珂
陆 健 魏伟生 唐朝阳 唐海军 叶 明
蒋小平 黄军铭 罗邵谦 张 勇 彭自强
楚 静 陈朝阳 唐孟林 郑鹏凌 申 阳
刘云峰 卿伯华 段群欢 黄洪林 吴 辰
罗鹏飞 曾春明 李羽佳 邓若平 陈林川
秦 钢 周长虹 唐夏玉 曾之耀 桂双元
欧阳正晟 于 敏 叶 仙 唐剑锋 贺建平
占双凤 胡 丹 贺礼进 张金灿 杨平生
伍苏方 李满连 蒋兴家 唐妍妍 唐智斌
吕名礼 郑海燕 杨湘永 唐炳松 陈小红
张 妮 唐 晖 彭丽芳 邓美燕 何 贇
王艳梅 阳珍英 唐舒梅 黄 瑜 唐 焱
刘 玮 刘 翔 邓小华 胡晓春 邹小春
蒋永昆 刘一华 邹勇德 邓艳玲 王斯旗
唐顺山 冯 涛 蒋志军 姜志刚 顾小红
蒋汉茂 刘长高 石林波 杨民正 唐小明
蒋云山 胡桂珍 钟 华 陈伟军 周淑平
曾益群 陈学峰 黄艳芳 周望溪 宋 荣
席美凤
三、具体要求
1.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对前来就诊的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的病人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
2.严格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前来就诊的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的病人接诊医生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感控科(电话:南院6376323,北院8331285),感控科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及卫生局。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建立传染病诊治会诊专家制度,各科室、诊室一经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包括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应立即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专家组成员(3个以上成员)进行会诊和作出初步诊断,诊断后报感控科,感控科接到此类报告后立即上报属地管理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建立突发传染病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要提高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治能力,做到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快速反应,诊疗规范,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严格执行医院污水处理操作规程,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5年12月25日